刍议现代金融人才培养及金融教学实践
导语
高校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应坚持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金融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金融体系朝着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演进,金融业的活力和潜力得到极大释放,迎来大发展、大繁荣时期。目前,中国金融业已形成了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领域,种类齐全、竞争充分的金融机构体系。在金融市场建设方面,中国金融市场从无到有、稳步发展,并伴随着经济改革与开放,逐步建立了功能相互补充、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产品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市场化配置资源和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与金融体系的发展创新相呼应,国内的金融学研究与教育也经历了一个翻译介绍、消化吸收并逐渐与国际接轨的过程。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的资金配置主要是以政府指令的形式,通过国际财政和银行体系注入国有企业,人们关心的是货币流通和银行体系的运作。随着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金融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在这种背景下,国内金融研究和教学的范畴主要涵盖了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这两大领域。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公司金融及资产定价等与国际更为接轨的金融学研究及教学方向开始进入各大高校。这方面的研究及教学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公司金融和公司治理;二是资产定价和投资分析;三是投资者行为;四是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及投资基金等金融中介机构的运作。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国际通行的金融学偏重微观,其核心是研究在不确定条件下,能够实现资本最优配置的金融资产均衡价格。正如著名金融学家斯蒂芬·罗斯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中撰写的“金融学”(Finance)条目所言:金融学的核心是研究资本市场的运作,以及资本资产的供应和定价。而国内的金融学在历史上更偏重宏观的货币与信用,强调宏观经济学的货币演绎。
面对波澜壮阔的中国金融发展形势,处于转轨阶段的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宏微观金融理论处于人为割裂的状态,重宏观经济理论的经济学和金融学学习,轻微观领域公司金融和资产定价的学习,或者反向为之;专业课程设置单一,忽视与法学、金融科技等多门学科的交叉融合,知识缺乏系统性;数理基础比较薄弱,大部分学生在金融工程、证券投资学、衍生品定价理论等课程的学习中面临很大困难。这些问题使得高校金融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无法适应现代金融企业对金融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就难以为行业输送真正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规则的专业化高素质人才。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高校金融人才培养模式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坚持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金融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更能够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更能够适应中国金融业的发展需求和开放趋势,更能够在激烈的国内外人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培养课程体系上,应突出“大金融”特色。面对全球金融体系的重构和中国金融体系加速改革创新的时代背景,课程体系的建立应体现层次性、结构性和系统性,提倡金融学科内的沟通和与法学、信息技术等其他学科间的交叉融合,特别是要强调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的系统整合,体现“大金融”特色。长期以来,以资产定价、公司金融为代表的微观金融理论和以货币经济学、信用周期理论为代表的宏观金融理论之间存在着割裂现象,不利于学生真正形成宽厚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和扎实的金融业务实践能力,也不利于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优化。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课程体系设置上坚持微观基础和宏观视野相统一,将金融学的内容体系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培养教学内容上,应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普遍规律和中国市场实践相结合。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具有独特的宏观经济背景和制度环境,在讲授相关课程时,除了介绍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普遍规律,还应注重介绍中外市场的机制区别及未来趋势,为学生提供关于中国金融市场运行、发展及创新的市场实践与前沿视点。二是将一般性理论与中国市场具体案例相结合。中国资本市场有许多独特的现象,如股市“敢死队”现象、上市公司高送配现象等,通过分析这些案例可以使学生更深入地认识金融学的理论脉络和实践运用,加深对套利有限性、股市动量、货币幻觉等重要理论概念的认识。三是将学术研究与中国市场实践相结合。主讲老师应结合自身对中国金融的相关学术研究,在课堂上注重介绍一些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特别是基于中国金融市场真实情况的实证研究分析,促进学生通过中国情景、中国实践来加深对金融理论的理解。
培养教学形式上,应注重“实境教学”。金融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应将理论与实践、“听”(课堂教学)和“看”(企业参访)相结合,改变目前这种“闭门造车”的封闭与空洞的培养教育形式,加强与专业相关的金融实务单位和监管当局的合作,建立产学研“实境课堂”基地,创造机会让学生与行业专家充分交流,了解该领域的最新行业发展和趋势,使学生能将课堂知识与具体的行业发展问题联系起来,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从而取得最佳学习和培养效果。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并不作为投资、会计、法律或税务等领域建议。编辑: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