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蔚青:管控税务风险的关键是进行税务前瞻性规划
发布时间:2022-12-27
2022年12月21日,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税务局官方微博特约评论员、央视财经评论员汪蔚青将走进“2022复旦金融投资课”,围绕“税务风险与财富安全”主题,围绕“税务风险与财富安全”主题,全面阐述财富管理中的税务风险,并就当下热点话题展开深入探讨。
课程伊始,汪蔚青女士首先从金税四期切入,她提出,金税四期在税务系统内被称为发票电子化改革,并非专门针对投资者或高净值人群而专门研发的税务系统。金税四期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着力推进税收征管的方式变革、流程优化和效能提升。一方面,通过全面推出电子发票、启用新电子税务局等措施向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智能的税费服务;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随后,汪蔚青女士财富积累、财富保值和财富传承三个方面,全面阐述高净值人群在进行财富管理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税务风险。她指出,“财富的积累、财富的保值以及财富的传承,不是三个孤立的模块,而是相辅相成、互相交错,其中税务问题都是不可回避的环节”。在财富积累阶段,首先要理清不同渠道积累财富的税负差异,其中包括做实体与投资的差异、境内与跨境的差异、个体与企业的差异。其次要搭好架构隔离风险。在股权架构方面,公司架构相对个人参股,可以将现有财富与其他财富进行隔绝,起到防火墙的作用;在交易架构方面,要认清第一交易的实质,提前安排好交易过程中后期的风险防控。在跨境架构方面,要综合考虑收益来源、家庭成员、居住国家及税收政策、跨境交易等各项因素。最后,要以终为始,通盘考虑,提前进行必要的税务规划。在财富保值阶段,首先要理清持有不同资产的税负差异,股权、金融资产(含股票)、不动产、有形动产、知识产权等资产的税负具有较大差别。其次,不同身份具有税负差异,境内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外法人、境外自然人、合伙人由于身份不同,税负同样具有区别。此外,不同管辖区具有税负差异,境内如海南自贸港、霍尔果斯、西部大开发等地,境外如BVI、开曼、香港、新加坡等地,都具有一定条件的政策税负减免。在财富传承阶段,由于征税范围广、征管程序复杂、征管配套要求高,目前我国没有开征遗产税,然而为增加财政收入,调节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征收遗产税将是大势所趋。为保障财富传承的税务安全,要分辨财富传承过程中不同资产、不同管辖权、不同税收居民身份、不同数量级、不同用途的税务差别。
课程的最后,汪蔚青女士强调,现在已经进入了税务管理2.0时代,想要真正管控好自身的税务风险,一定要对自己的收入来源、收入结构、金额、家庭成员身份、跨境的交易,以及股权架构等形成财富的要素有详细的了解和前瞻性的税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