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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声:打新股盈利模式不具有可复制性

发布时间:2022-08-25

2022年8月24日19:30,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科研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华声走进“2022复旦金融投资课”,围绕“投资中国股市真的赚钱吗?——中国IPO特点”主题,深度解读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


课程伊始,高华声教授首先介绍中国股票市场的起源与发展。他提出,早在1873年大清光绪年间,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个上市IPO——轮船招商局。1904年,大清颁布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公司律》,实行注册制,企业在上海挂牌交易,形成当时的“上交所”与上证指数。新中国成立后,1990年我国股市再出发,上交所与深交所先后成立,同年8月证监会成立,统一监管和管理股票发行、证券发行的相关事务。



随后,高华声教授详细阐释中国证监会对于中国IPO的监管。他提出,中国证监会是世界上少有的,积极平衡供给和需求的金融市场监管者。中国证监会通过披露要求、筛选公司资质和定价限制来保护投资者,利用批准IPO来对特定行业或省份进行扶持,利用”IPO的定期暂停“来调节股票供给。在多重监管目标下,中国证监会对IPO最重要的监管限制是股票的定价。由于对价格的限制,IPO出现惊人的首日回报率,导致投资者对于股票打新极度狂热,但打新成功后在短时间内卖掉获取盈利,并不会长期持有,这种机制抑制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同时,作为企业端,由于投资者倾向赚快钱,上市企业会出现股票市场回报率不增反降甚至为负的情况,不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而且,很多投资者往往因此产生错误认知,频繁买卖其他仓位,抵消了打新股本身的盈利,极易导致亏损。



最后,通过比较中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高华声教授指出,尽管中国经济发展非常迅猛,但是上市企业在中国股票市场的表现,却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从公司的生命周期来看,国内的上市公司已经实力较为雄厚,新股首发是A股创造价值的主要来源,股票市场的总体回报率较低。因此,早期缺乏造血功能,需要大量资金的中国企业选择去香港或者美国境外上市。目前我国已积极多次开展有益探索,目前尚未盈利但有良好成长空间的企业,可以在符合上市条件情况下登陆科创板,是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制度创新。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尝试及经验,我国要不断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增强股民投资意愿,从而企业将获得更多融资、更高估值、更多流动性,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