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40+1”城市群绿色金融 发展竞争力研究(2019)

发布时间:2019-11-25     

【摘要】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10月25日,国务院批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正式进入施工期。本报告延续2018年度模式,新增“区域协作度”、“目标达标度”评估,对“长三角”城市群绿色金融建设进展进行综合评估,突出“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协作性,比较各地达标进展,发现共性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


本报告延续2018年度“目标评估”和“措施评估”综合对标模式,形成“制度政策-市场活力-保障措施”的研究框架,新增“长三角”城市群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协作度评估、对标《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的目标,对“长三角”城市群绿色金融建设过程中的制度政策、体制机制创新、金融机构创新实践等进展进行综合评估,突出“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协作性,比较各地达标进展,发现共性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


表 1  2019年度长三角“40+1”城市群绿色金融发展竞争力评级一览

(评级标准:A+≥60, 60>A≥40, 40>B+≥30, 30>B≥20, 20>B-≥0)


分析2019年度评级情况,可以发现共有17个城市获得A及以上评级(A+&A),湖州、衢州两个城市获得A+评级,黄山市、南通市、上海市、杭州市、苏州市、南京市、常州市、丽水市、池州市、滁州市、无锡市、温州市、芜湖市、马鞍山市、绍兴市获得A评级。获得A及以上评级的城市中浙江省城市占比超过35%,其中,湖州、衢州为2017年国家确定的“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


在“区域协作度”指标测评中,其中排名前三的城市分别为湖州市、衢州市、嘉兴市、南通市、常州市、合肥市、淮安市、马鞍山市、绍兴市、滁州市、池州市、苏州市、宿迁市、铜陵市、芜湖市、宣城市、盐城市。(见图1)


图 1  2019年度长三角“40+1”城市群绿色金融发展“区域协作度”评价得分排名


在“目标达标度”指标测评中,达到或接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划目标的前十名城市为:湖州市、衢州市、南通市、苏州市、芜湖市、常州市、合肥市、无锡市、六安市、宿迁市、盐城市。大部分地区距《指导意见》中布置的相关工作目标,仍有较大距离。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建设稳步前进,但带动的区域协作度不够。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等中心城市的引领性和辐射度较弱,尚未起到带动周边城市群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局面。(见图2)


图 2  2019年度长三角“40+1”城市群绿色金融发展“目标达标度”评价得分排名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正式进入施工期,2019年作为开局之年,有必要着眼基础、登高望远,根据本次研究对上述各城市绿色金融发展评价及简要分析,为更快实现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建议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加强并优化顶层设计,推动绿色金融规划与国家规划纲要的融合提升,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成立绿色发展咨询委员会。根据已发布的《规划纲要》,编制长三角地区绿色金融、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规划,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机遇,将绿色金融撬动“绿色产业”的发展作为目标,有机将产业、交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专项规划融入绿色金融理念,形成贯穿一体化规划体系的方案。具体可在现有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中设置绿色金融专题组:主要负责“绿色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推动。在落实规划层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可建立绿色发展咨询委员会,着重研讨“绿色要素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中的配置方式”,真正将智库的“idea”转化为行动方案。


第二、打破行政壁垒,推动产学研结合,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绿色发展的关键是协同。为更好地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建设并发挥其先行示范效应,各级政府单位之间应首先建立起有效的、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 明确跨区域问题协调重点事项和责任分工;梳理排摸突出问题清单,明确阶段性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细化任务,形成重点项目化推进机制;同时,建立覆盖整个长三角地区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区域统一标准制定的相关部门间合作。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产业基础雄厚、知名高校集聚、科技创新平台众多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各方面力量,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协同推进区域绿色发展。


第三、建立长三角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市场,统一绿色标准。充分发挥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政策、平台、资源、人才、机制等优势,在上海设立区域性的长三角绿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三省一市政府协同调整相关的绿色金融体系标准,各级单位可以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确定绿色金融支持的行业范围,加快制定和实施绿色产品、绿色企业的标准和标识等。结合浙江、江苏、安徽的绿色项目库建设,制定区域绿色项目定义标准和项目库。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优势,对接海外资本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积极探索创新各种绿色金融工具的运用,包括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书交易、绿色供应链金融等。


第四、抓住科创板设立机遇,建立长三角金融科技小镇,发展绿色金融科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科技创新就抓住了牵动我国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创新产业体系是以科学研究为基点、以技术研发和技术应用研发为中介、以产业化和市场化生产应用为出口。建设长三角金融科技小镇就是打造全链条式的金融科创生态体系,着力聚焦创新资源开放共建共享,建设长三角绿色金融科技创新共同体。通过金融科技小镇的联结,可以建立上海为核心,南京、杭州、合肥为重要节点的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合作平台,将绿色金融与先进科技有机融合。有利于在长三角范围加强科技资源共享,促进要素流动、区域融通,提高创新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研发机构与企业对接提供平台;有利于人才交流,推动科研人员等各类人才跨区域合理顺畅流动。


第五、研究建立绿色GEP核算和跟踪评价框架体系。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可尝试改变传统以GDP进行工作考核的方式,在基于国家已发布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绿色发展指数考核”的基础上,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先行构建科学、客观反映地区环境损害、环境质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核算框架,形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绿色发展水平测评的跟踪监督体系。


第六、设立“长三角绿色发展基金”,着重探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从雄安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经验来看,“生态优先”是共同坚持的发展理念。雄安提出,“规划未定,生态先行”。粤港澳新区规划纲要则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造生态防护屏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既要突出生态优先,还要探索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使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两山”转化。可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政府共同发起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政府出资部分收益可适当让利,以尽可能多地吸引社会资金,包括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等参与。重点投向“40+1”城市中跨区域、社会与生态效益明显的项目,如优先投向高标准的环境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成本回收期长的污染治理项目、绿色创新和产业项目、环保公益项目和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等,发挥金融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中介作用。同时,在流域地区,应建立基于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实现和改善情况的生态补偿机制。


第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主体尝试推进申报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以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任务, 是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向绿色化转型。而利用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促进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是当前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乃至整个长三角地区的绿色发展理念较强,经济发展动力稳定,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主体率先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将不仅有助于加快地方经济向绿色化转型,助推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又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还能推动解决地方、企业环保投入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能帮助金融机构有效规避由环保因素引发的市场和金融风险。


第八、提升长三角地区绿色金融对外开放水平,通过绿色资金汇集打造全球清洁能源、绿色资源的配置枢纽。利用临港作为自贸区新片区的地位,在该范围内扩大自贸区内对于绿色贸易的引领,推动绿色产品和服务的互联互通,推动海外清洁能源使用的设备、工艺、科研来华合作,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共建“长三角”绿色金融国际论坛,利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对生态绿色的一体化机制创新,形成中国推动绿色发展的新金融品牌。从学术与理论研究的角度,在长三角绿色金融研究领域进一步扩大合作与交流,加强长三角范围与全国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利用中国高校绿色金融研究联盟这样的优质平台,扩大绿色金融研究的影响力,为长三角绿色发展持续提供智力支持。


《长三角绿色发展系列研究》课题组:

陈诗一  教授、博导,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党组织书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

李志青  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刘瀚斌  环境管理学博士,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

胡时霖  研究助理,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